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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答辩相关及学位审批材料填写相关说明

硕士研究生答辩相关及学位审批材料填写相关说明

一、硕士研究生答辩流程

二、答辩委员会组成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其中成员全部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并应至少包括一名校外或申请人所在单位(针对在职研究生)以外的专家。由其中一位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委员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指导教师可参加答辩委员会,但不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有两名导师时,只能有一名导师任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批后,方可发出聘书。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由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以上的专业人员担任。

三、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程序

1.由秘书宣读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批的答辩委员会主席及成员的名单;

2.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开始;

3.由研究生报告论文主要内容;

4.答辩会参加人提出问题,研究生回答问题;

5.答辩会休会。

6.答辩委员会举行内部会议,主要议程:

l)由秘书介绍研究生的基本情况,包括简历和学习成绩;

2)由指导教师和答辩委员会秘书宣读评阅人《(专业)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3)评议论文水平及答辩情况;

4)讨论并通过决议书;

5)进行表决;

6)签署《华北电力大学(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7.答辩会复会,由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语和表决结果。

8.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四、答辩材料及学位审批材料存档

硕士生答辩结束后,应协助答辩委员会秘书及时汇总以下材料 (见:“华北电力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目录”或华北电力大学非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答辩及学位审批材料清单及说明”),具体说明及要求见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论文工作网站“硕士学位答辩及学位审批材料清单及说明”或 非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答辩及学位审批材料清单及说明”)),按顺序要求装袋,并将目录贴于档案袋上,相应材料装入档案袋内,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所属院(系、所)研究生教学秘书处。

五、论文提交校图书馆

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之后,硕士生向图书馆提交电子版论文和3本论文,具体提交说明请参照图书馆网站—读者服务—论文提交相关要求。

六、《硕士学位审批材料》填写说明

(一)、学位审批材料清单及表格说明请详见:“华北电力大学硕士学位答辩及学位审批材料清单及说明” 或“华北电力大学非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答辩及学位审批材料清单及说明”。

《硕士学位审批材料》中的第1页(成绩单)由研究生到研究生培养办、专业学位中心(非全日制工程硕士、单考生、高校教师)、MPA中心(MPA研究生)办理;

第2页(答辩资格审核表)由学生从网上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后直接打印答辩申请表,交导师、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或MPA中心)审查;其它页均从系统打印或从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论文工作—答辩相关表格下载,请用黑色墨水笔书写或直接打印在原表上,不得粘贴。

(二)“学位系统”录入说明(由研究生本人通过个人选课密码,在校园网上录入)

1.[个人信息]录入

1).“申请日期”为录取的当年开始进入课程学习日期,“申请专业工作年限”为从获学士学位年份起至开始进入课程学习日期的年份止;(此项只针对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2).全日制硕士的“学习方式”一律录入“脱产”;非全日制硕士“学习方式”一律录入“半脱产”;

3).对“一级学科授予否”项,录入“否”。

4).校保密办审批通过的保密论文一定要录入“密级”、“解密年月”;

5).“答辩日期”应准确录入,即应与“决议”上的时间一致;

6).“开题日期”必须与“开题报告”上的时间一致:

7).“论文主题词”录入时,词与词之间请用“,”分开,如:高温效应,马氏体相变,热稳组织。

2.[发表论文、专利]的录入

1).录入顺序:在满足学校发表学术论文规定的条件下,把最具有学术价值、最代表学位论文研究成果的排在前面;只录入第一作者发表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

2).录入格式:按《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的要求和“信息系统”给出的格式逐项录入。其中应注意:

(1)对已录用的学术论文在“卷号”处录入“已录用”,其相关项(开始页码、结束页码)可以为空;

(2)对“被检索的源刊物”应录入“检索系统类型”;如论文被检索应录入“检索号”,否则此项为空。

3.[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的录入:见后面第“八”条

(三)、第1页“研究生课程成绩单”

硕士研究生所修课程应符合其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成绩单需研究生培养办(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中心(非全日制工程硕士、单考生、高校教师)、MPA中心(MPA研究生)审查同时加盖研究生培养办(专业学位中心、MPA中心)公章。

(四)、“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每份评阅书在送审前硕士生本人应填写:论文题目、研究生姓名、院(系)和专业名称。

(五)、“硕士论文评阅人及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

表中“评阅人、答辩委员会委员”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工作单位须录入全称,并准确到二级单位。

(六)、“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

由答辩委员会秘书起草,经答辩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由主席签名。

(七)、“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或专著的复印件及获科技成果奖励、专利证书的复印件”

按“第2页:答辩资格审核表”中的内容、顺序汇集相关的证明材料附在的《学位审批材料》之后,并把封面、目录、论文首页、证书复印件上博士生姓名用彩色笔标示。对具体附件规定为:

1.对在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1)“已刊出”提交:封面、目录、论文在刊物中的首页的复印件;

(2)对在国外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提交国外出版社的“Email录用通知书或信函录用通知书”及“国外出版社提供的版权转让签字单”、“文章校样首页”后,“可认定为已刊出”。

(3)对网络在线发表的论文, “可认定为已刊出”。

对“可认定为已刊出”的文章同时要求在“文章(或校样)首页”按“电子文献形式”的要求用彩色笔标示或空白处签署相关信息(具体参照“电子文献形式”的学术论文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的要求)。

2.对在刊物上“已录用”的学术论文

此类情况须填写《硕士研究生“已录用”学术论文情况确认表》。同时附如下附件:

有确定卷期号的“录用通知书原件”、“版面费收据”、“版权转让协议”、“论文底稿首页”。

3.国内外学术会议:必须有会议论文集的封面、目录、论文在论文集中的首页的复印件;

4.科技成果奖励、专利证书的复印件;

5.“电子文献形式”的学术论文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的要求

要求附上“电子文献形式”论文打印稿的第1页,用彩色笔标示或空白处签署如下信息:

(1)在页眉或页脚处标示期刊或会议的相关信息:作者姓名、单位,刊名或会议名,出版年份,卷号,期号,页码;

(2)注明“电子文献”的出处(如光盘出版号或文献查询网址)、出版日期或网络在线刊出日期;

(3)导师签署“情况属实”的意见并签名,并加盖院(系)公章。

(八)、关于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的“学位基本信息”中的录入说明

1.学位审批材料申请表中显示格式

2.“颁奖单位 、成果获奖类别” 在“学位基本信息”中规定填写内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