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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培养环节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学校研究生培养手册及相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培养环节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本办法中的培养环节主要指课堂学习、社会实践、论文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和答辩。

二、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研究生、MPA和留学生)均应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设定的课程模块、社会实践、论文写作等环节完成培养任务。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不能完成培养任务的学生,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清理。

三、在课堂学习环节,任课教师负责学生课程内容教授、课堂考勤及成绩评定,给出课程成绩。课程考勤和成绩评定方面的问题,由学生和任课教师直接沟通解决。

四、导师要切实履行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导师要指导学生落实培养方案,指导和监督学生制定、执行培养计划。

五、不能按照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设定的内容、模块、程序和时间安排执行培养任务的学生,要向MPA教育中心或学位点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导师对申请进行第一重审核,导师签字同意后提交MPA教育中心或学位点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审批,才能调整培养环节的执行。

六、导师应认真指导学生的论文工作,学生的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论文和预答辩论文必须由导师签字同意后,才能提交导师组进入相应环节。

七、导师必须参加学生论文的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和答辩,其中预答辩和答辩环节实行导师回避制,特殊情况(如出国、公差及公务活动等)导师可委托其他老师代为参加。

八、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由导师组进行集体培养,根据研究方向组成相对固定的导师组,推选出组长主持论文开题、中期检查和预答辩培养环节的活动,组长可根据成员的时间,在培养方案设定的时段内,灵活安排完成相应环节的活动。

九、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严格执行双向匿名评审制度,采用匿名评审评分制,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匿名评审成绩平均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论文不能参加本轮答辩,按照评审意见修改再次匿名评审通过后,可以参加下一轮答辩(须在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

十、课堂考勤和社会实践管理另见学院和MPA教育中心相关文件。学位论文双向匿名评审表格另行研究制定。

该办法经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党政联席会2020年12月21日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华北电力大学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

2020年12月21日


说明:

学位论文培养环节时间安排(一般情况):

1)论文开题,二年级第1学期9月完成;

2)中期检查, 二年级第2学期6月完成;

3)预答辩,三年级第1学期12月完成;

4)答辩,三年级第2学期6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