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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必修环节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的综合素质,根据研究生培养规定和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关于研究生培养必修环节的公共要求,特制定《华北电力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必修环节实施细则》,为配合这些环节的实施和规范化管理,特编制“硕士研究生必修环节记录本”、“研究生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评审表”、“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表”。每位硕士研究生必须严格遵照培养方案要求和本细则执行,认真填写,并经导师及院系审核,不满足本细则要求者不能进行答辩。具体要求如下:

一、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环节的统称)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重要的教学环节,面向行业领域进行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专业实践必须是面向本专业类别或领域的实际工作,内容包括应用研究、专业调研、专业实验、专业实习等。专业实践可采取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结合等方式,专业实践是学位论文的前期基础,应强化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的有效结合。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应按照《华北电力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要求及考核办法》以及相应的专业实践教学大纲执行。

专业实践考核合格后,记录相应的学分。

二、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研究生的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是培养研究生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审核完成学位论文进度计划、保证论文质量的重要措施。它可使研究生进一步明确论文目标和要达到的预定水平,使学位论文选题较为准确、适当;通过开题报告,专家评议,使研究生较好地了解课题进行中应注意处理和解决的各种问题;同时也起到研究生和导师间相互交流的作用。

研究生入学后应在导师指导下,认真查阅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文献资料,了解专业现状和动向,进行必要的调研和分析,尽早确定课题方向,完成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研究生的论文选题应结合专业研究方向,在理论或应用上具有一定意义,内容充实,优先选用应用性较强的课题,力争能解决较为重要的工程实际问题。研究生在开题时,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个人界面填写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的相关内容,并打印《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评审表》。

1.文献综述

研究生应在开题前阅读相关领域的中外文资料,写出不少于5000字的文献综述报告。文献综述报告要求研究生对本专业及其研究方向和研究课题目前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动态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并对其进行深刻的分析和详细的评述,以保证所掌握的资料和文献以及所选课题和拟解决问题的先进性。文献综述报告内容应包括: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对所属研究方向阅读文献的概述;所属研究方向的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含主要研究的若干分支,每个分支的理论/方法/方案/技术研究的现状,关键问题己解决的程度与尚待解决的难点,未来发展的趋势等);结论;主要参考文献等。要求阅读文献数不少于20篇,其中外文文献应不少于10篇,如相关专业提出更高要求,以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执行。

文献综述以独立报告的形式随开题报告一起提交。

2.开题报告的内容

(1)课题研究背景及其意义(包括理论意义和学术价值、工程实用价值、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等);

(2)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动态分析;

(3)课题研究内容、目标以及拟解决关键问题;

(4)拟采取的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包括有关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手段、关键技术等说明);

(5)预期成果和可能的创新点;

(6)论文工作计划;

(7)主要参考文献。

开题报告字数要求不少于5000字(不含图表),所附参考文献数不少于20篇,其中外文文献应不少于10篇。

3.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会要求及说明

(1)全日制研究生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会一般要求在第三学期前十周完成,2年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要求在第三学期前二周完成,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会一般在第三学期末或第四学期初进行。

(2)开题报告评审会由各专业组织公开进行。评审小组由3-5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由院(系)确定。开题报告会除评审小组参加外,还可吸收有关教师和研究生参加,跨学科的论文选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导师参加。研究生应将书面的文献综述报告及开题报告事先印发给开题报告评审小组成员,并用15~20分钟时间向评审小组汇报文献综述与论文开题的工作,然后接受10~15分钟的提问。

(3)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会结束时,评审小组应对报告的文献综述、选题,论据、措施作出评价,提出是否通过的结论和要求修改的意见,并填入《研究生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评审表》中。

(4)开题报告未获通过者,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院长(系主任)批准可在一个月后重新开题,一般由原评审小组成员进行评审。学位论文研究中途改题者,必须重新作开题报告。凡重新开题而未通过评审者,可作出终止对其培养的建议,经导师和院系审核后,以书面报告形式将其决定报研究生院批准备案,按我校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开题报告通过后,将《研究生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评审表》及文献综述报告与开题报告一起交院(系)。

(6)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完成后,合格者给予1学分。

三、论文中期检查

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实行中期检查制度。在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中期,按专业或领域组织考核小组(由3-5名具有高级职称专家组成)对研究生的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进行、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结果、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等进行全方位的考查,并对研究生下一阶段工作提出具体建议。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一般在第四学期末完成,2年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要求在第四学期的前三周内完成。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论文中期检查距申请答辩时间不少于半年。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以答辩的方式进行,研究生用20分钟左右时间向考核小组汇报论文工作情况,然后接受10~15分钟的提问。硕士生在介绍论文工作时,应借助多媒体、挂图等,阐述自己目前已完成的研究工作(已取得的成果),拟完成的研究工作(预计获得的成果);如期完成整个论文工作的可能性,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后期工作计划。

考核小组应对硕士生的论文进展工作进行认真的评议。对完成工作量较少,阶段成果不明显的要督促其加快工作进度;对存在问题较严重或困难较大的,应要求其导师及早调整方案,做出适当处理。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即优、良、中、及格及不及格。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全日制2年毕业研究生其论文中期检查的成绩应在良及以上。中期检查成绩为中及以下的要给出警告,要求硕士生提交本人整改报告,并在学位论文答辩之前对学位论文进行盲审评阅。在中期检查中,如考核小组认为该生不具备继续培养的潜力和能力、或其工作态度、精力投入等不能使其按期完成硕士论文的工作,可作出延期毕业或终止培养的建议,经导师和院系审核同意后,以书面报告形式将其决定报研究生院批准备案,并按我校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硕士生的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由各院(系)组织。研究生在进行论文中期检查时,需登录研究生培养系统个人界面打印《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表》。中期检查结果要记入《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表》,中期检查结束后将《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表》交所在(系)。各(系)负责在学期末将本学期研究生中期检查成绩登录在研究生培养系统中并以书面形式报研究生院备案。

中期检查通过者给予1学分。

四、其它

1.《硕士研究生必修环节记录本》由研究生本人妥善保管,研究生主管部门与导师可随时抽查其阶段完成情况,并于申请论文答辩前上交,经院(系)和研究生院审核合格后方可申请答辩。

2.本规定自2017级研究生开始执行。凡在本规定发布之前原有文件与本规定不符之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