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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A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审批材料表格

华北电力大学

 

MPA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审批材料表格(表格见附件)

 

须知:

 

1、所涉及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除用铅笔编写流水号外,其余必须用钢笔填写或者直接打印,字迹工整,不得涂改,不得另纸粘贴。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审批材料清单及说明请详见表1。

3、答辩完后,请按照“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审批材料目录”(表2)整理材料。

1)严格按目录上的装袋顺序排好。

2)对装袋顺序号为第1―14号的文件编写流水号,编号方法:用铅笔在每页有内容的纸的右上角空白处标写1、2、3……流水号。

3)“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或专著的复印件及获科技成果奖励、专利证书的复印件”请装订成册。

4)用订书机将所有“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订在一起,订在“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的左上角。

4、填写“卷内文件目录”(表3),方法:“文号”栏不填;将相应文件的起止流水号填入“卷内文件目录”的页号栏,如1-1,2-2,3-5等; 第13号“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或专著的复印件及获科技成果奖励、专利证书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填写册内起止页码,“1-最后页码”;第14号文件论文填写论文内起止页码,“1-最后页码”;日期栏填写本年年月;“责任者”栏填本人所在学院。

特别提示:“卷内文件目录”中15号“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毕业)审批表”由院系在校学位会后统一将此表存入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袋内,研究生个人无需打印装袋。但是研究生务必在“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目录”和“卷内目录”列表中列出此项。

5、将“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审批材料目录”贴于档案袋上,相应材料按装袋顺序装入档案袋内。

6、材料整理好后请在规定的日期内交所属院系的研究生教学秘书审核,不按期上交或材料不合格者不上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有关学位授予事宜。

7、特别说明:

研究生在答辩结束后将“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出席名单”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各复印1份,复印件入研究生个人档案,原件入“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审批材料目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