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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级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码:125200 授予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华北电力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旨在为政府能源管理部门、社会组织及能源企事业等单位培养具有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熟悉能源电力行业发展规律,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其基本要求如下:

1.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热爱祖国,忠于事业,具有创新精神。

2.掌握较宽广的中外管理知识和必要的基础理论,了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现代管理理论的新发展。

3.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包括应变、判断、决策能力、组织指挥能力并善于处理人际关系。

4.能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并且有处理外事事务及一般对外交往的能力。

二、专业方向

华北电力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旨在为政府能源管理部门、社会组织及能源企事业等单位培养具有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熟悉能源电力行业发展规律,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专业方向为:

1.能源战略与治理

2.政府改革与社会治理

三、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培养方式

培养方式为导师负责制,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学位论文工作的培养方式,三部分内容可以交叉进行。

(1)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的培养方式为导师负责制,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可以相互交叉进行。

(2)成立导师组,发挥集体培养的作用。导师组应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各政府部门和共用事业等部门与企业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人员参加。

(3)采用案例教学等互动式教学方法,授课内容要少而精,且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际管理能力。

(4)积极开辟第二课堂,通过论坛和学术讲座等形式,聘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政府官员和有关学科专家教授到校演讲或开设讲座。社会实践可按照学员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可以深入调查研究政府、公共部门和相关企业的管理经验与问题,也可以采用案例编写与分析和实习相结合的形式,充分运用调查研究、咨询等方式,促使MPA研究生深入一线部门,联系实际,总结经验,提升理论应用于实践的能力。

2.学习年限

学制3年,学习年限35年。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1.课程设置

根据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并结合能源电力行业MPA教育的实际情况,我校MPA课程设置分为学位核心课程(基础理论课和专业方向必修课)、非学位职业素质选修课程和必修环节。学位核心课程为MPA学生必须掌握的公共管理学基础知识和技能,非学位选修课程则突出不同管理领域内的专业知识与职业素养技能。课程设置及要求见附表。

2.学分要求

学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9学分。具体如下:

(1)公共课和基础理论课等核心课(不少于20学分)。

(2)专业方向必修课程(不少于8学分)。

(3)职业素质选修课(不少于7学分)。

(4)必修环节(4学分),其中:

社会实践 (2学分)

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 (1学分)

论文中期检查 (1学分)

五、专业实践要求

MPA研究生必须根据学校安排参加不同形式的社会实践,包括调查研究、政府或者企业挂职、实习或咨询等,还可以开展某个主题的系列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该环节完成后须提交社会实践总结报告和社会实践考核成绩报告单,经相关人员签字后自己留存,申请答辩前交到MPA教育中心办公室。

六、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的要求

(1)MPA学位论文要求硕士生在自己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我国公共管理改革与发展或者企事业单位的实际需要,在导师组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的选题必须围绕公共部门管理方面的实际问题,并立足于微观角度进行论文写作,应避免以宏观问题为主题。

(2)论文的类型可以是案例分析型论文、调研报告型论文、问题研究型论文、政策分析型论文。论文正文原则上不少于2万字。

(3)论文水平评价主要考核其综合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其内容是否有新见解,或考核其实用价值(包括创造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在论文风格上,强调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倡对实际资料的引用和对所学理论和方法的综合运用,避免平面化、表面化,要有深度。

2.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要求

(1)MPA研究生入学后应在导师指导下,查阅文献资料,了解学科现状和动向,尽早确定课题方向,完成论文选题。选题应以问题为导向,选择具有较强辐射力的选题作为研究方向。

(2)MPA研究生必须在第二学年第学期完成开题报告,完成开题报告的时间距离答辩时间不少于12个月,同时向MPA教育中心办公室提交不少于5000字(不含图表)的详细报告。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选题意义,国内外关于该课题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论文的基本构思,研究方法,计划进度,预期目标及成果,主要参考资料等,开题报告中引用外文文献原则上应不少于10篇,总文献不少于50篇。

开题报告在二级学科范围内相对集中、公开地进行,并由以硕士生导师为主体组成的审查小组评审。开题报告吸收有关导师和研究生参加,跨学科的论文选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导师参加。若学位论文选题有重大变动,应重做开题报告。评审通过的开题报告,应以书面形式交MPA教育中心办公室备案。

3.论文中期检查要求

学位论文实行中期检查制度。在第学年第学期末进行行论文中期检查,按专业方向组织考核小组(3-5人组成)对研究生的论文工作进展以及工作态度、论文完成的可性等进行全方位考查。

4.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

(1)学位论文评审应着重审核研究生综合运用管理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审核其解决实际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审核其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论文正文字数应在2万字以上。

(2)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3)硕士学位论文的评审与答辩按照《华北电力大学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的有关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4)学位论文实行预答辩制度,在第学年第学期进行,MPA专业学位教育中心组织举行论文预答辩,预答辩通不过者,将延期参加正式答辩。

(5)答辩时间一般放在第三学年第二学期进行。


附表: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课程类型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

备注

学位课

公共课(6学分)

第一外国语

48

3

考试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

考试

1

研究生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

16

1

考查

1

基础理论课不少于14学分)

公共管理

48

3

考试

1

公共政策分析

48

3

考试

1

社会研究方法

48

3

考试

1

政治学

32

2

考试

1

宪法与行政法

32

2

考试

1

非营利组织管理

32

2

考试

2

专业类课程(不少于8学分)

能源立法与能源治理

32

2

考试

2

能源诉讼与能源安全

32

2

考试

2

管制经济学

32

2

考试

2

能源政策

32

2

考试

2

电子政务

32

2

考试

2

社会问题与社会政策

32

2

考试

2

社会保障改革与管理

32

2

考试

2

中西公共事业管理

32

2

考试

2

职业素质课(不少于7学分)

中国传统文化与行政哲学

24

1.5

考试

2

领导科学与艺术

24

1.5

考试

2

中国政府与政治

32

2

考试

2

公文写作

16

1

考试

2

摄影与审美

16

1

考试

2

非学位课

必修环节

社会实践

2

考查

3

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

1

考查

3

论文中期检查

1

考查

4

选修课

公共经济学

32

2

考试

2

人力资源管理前沿专题

32

2

考试

2

西方行政思想史

24

1.5

考试

2

公关礼仪

16

1

考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