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报考华北电力大学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MPA),我校招生代码为10054。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教育部与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华北电力大学等九家单位组成的理事会共同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在公共管理、能源电力行业管理和非政府组织管理等方面拥有完善的学科体系和雄厚的师资力量,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和创新型人才培养能力。华北电力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旨在为政府能源管理部门、社会组织及能源企事业等单位培养具有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熟悉能源电力行业发展规律,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2020年我校MPA教育中心拟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约50人,专业方向为政府改革与社会治理、能源战略与治理。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0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0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具有补修6门以上本科课程成绩单(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需提供成绩单)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报名现场确认时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报名参加公共管理(125200)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我校除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 (125600)外的其它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3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二、报名
(一)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网站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二)报考我校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按照如下规定选择报考点:报考公共管理(125200)的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三)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网上报名填报报考信息时应注意:
1. 考生报考时要清楚硕士研究生分类,慎重选择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进行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六)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七)具体网上报名、缴费及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的时间、办法等,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三、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将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允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初试。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按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单独考试考生在现场信息确认时对报考资格进行预审,所需提供的材料网上报名时见我校公告。
四、考试
(一)考生于教育部指定的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考点的考生在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考生在每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三)报考公共管理(125200)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五、调剂
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调剂政策,按教育部规定执行。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学制和学习方式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习年限,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培养硕士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一般为3~5 年。全日制学生采取全脱产在校授课方式;非全日制采取阶段性集中授课方式。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2020年MPA硕士生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全日制硕士生奖助政策根据《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和《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
十、住宿安排
按照国家规定,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校安排住宿,住宿费用自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十一、招生咨询
(一)华北电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教四楼B区101
邮政编码:102206
联系人: 祁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10)61773970 电子信箱:hdrwmpa@163.com
华北电力大学MPA教育中心网址:https://mpa.ncepu.edu.cn/index.htm
(二)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为:第四教学楼B区209室。
考生来函邮寄至: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2206。
联系电话:(010)61773961,传真(010)61773966。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jsy.ncepu.edu.cn/zsxx。2020年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在该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十二、其它事项
(一)硕士生的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招生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复试阶段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初试成绩等因素进行微调。
(二)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本章程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冲突,我校将按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华北电力大学MPA教育中心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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