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一志愿考生(含法律硕士、MPA)
2020年硕士生复试资格审查通知及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个人材料提交时间及提交要求:
一志愿考生请务必于5月10日前将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各项个人材料原件扫描成pdf文档,按照规定的提交要求,分别发送到各自报考类别的电子邮箱:
1.法学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考生:3364@ncepu.edu.cn
2.法律硕士考生:ncepufaxue@163.com
3.MPA考生:hdrwmpa@163.com
个人材料纸质原件、资格审查纸质材料暂不提交,后期根据通知邮寄至我院。
二、资格审查电子版材料要求
(一)所需材料
1.《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本人手写(注意不能打印电子版,必须将承诺书手写一遍)签字后再扫描。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若丢失请提供户口所在地区的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的证明,照片上需盖有公安局户籍科的公章。
3.《初试准考证》,要求准考证照片、身份证照片、学生证照片与考生本人必须一致。
4.《毕业证》(往届生)或《学生证》照片页和注册页(应届生)。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在线验证具体申请步骤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6.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视同原件)。
7.《华北电力大学2020年硕士生入学考试政审表》。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需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注:《入伍通知书》无效)和《退出现役证》。
9.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需提交《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志愿骨干计划考生审批表原件已经邮寄到研招办的,无需重复提交。
10.证明考生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学术论文或获奖证书等材料。
(二)材料提交要求
1.扫描件(pdf文档)命名规则:各pdf文档命名为考生姓名-报考专业-材料名称,如:
张某-法学硕士-身份证
张某-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学历证书
张某-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历备案表(或张某-企业管理-学历认证报告)
张某-公共管理硕士-身份证
张某-全日制MPA-身份证
张某-非全日制MPA-身份证
...
2. 所需材料的pdf文档,打包压缩后,以“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命名后发送至上述各招生类别邮箱。电子邮件的标题命名为考生姓名+报考专业+个人材料。其中第6、7项因疫情原因暂时不能签字盖章的考生,电子版可暂无签字盖章,后期提交纸质版时必须签字盖章,其它材料不允许缺失,否则资格审核不通过,不能参加复试。
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具体复试名单请关注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网站及网站所链接的MPA中心网站。根据我校规定,资格审查时要查验复试考生报名材料,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院应要求考生在6月15日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上报。
三、复试费用
参加复试的同学每人请缴纳100元复试费。请考生于5月12日前实名微信或支付宝转账支付复试费(具体支付微信号请联系各复试资格审查组工作人员),逾期将不能参加复试。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四、其他事项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具体要求见后期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网站及所链接MPA中心网站上的后续通知。
此外,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凡是之前报考的信息有错的,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学院开学后或将重新组织审查相关材料原件,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附件一:各招生类别微信群码
法学硕士 公共管理硕士 法律硕士 MPA
附件二:各招生类别复试咨询电话
1.法学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吴老师:010-61773364
2.法律硕士,王老师、田老师:010-61773187
3.MPA中心,祁老师:010-61773970
附件三:材料下载
政审表及诚信复试承诺书下载及其他要求请查看研究生院相关通知:https://yjsy.ncepu.edu.cn/zsxx/sszsxx/57fdce47824d449eb76a759130f282bd.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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