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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招聘: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一、单位介绍

为提高我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水平,保证MPA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健康、顺利发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和人事部于2001年2月成立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其宗旨是:指导、协调全国MPA专业学位教育活动,加强高等院校及公共管理实际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国际学术界和有关国际研究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推动MPA专业学位教育发展。

全国MPA教指委的常设机构为秘书处,挂靠在中国人民大学。

二、岗位要求:

1.有较好的文字能力和较高的计算机应用水平;

2.耐心细致,且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执行力;

3.能保证7月份和8月份内每星期至少有2天(或4个半天)时间参加实习。

三、岗位职责:

1.办理日常行政事务;

2.协助秘书处举办各种活动;

3.协助开展有关研究性工作。

四、 实习待遇:

1.实习结束后开具正规的实习证明。

2.实习生补贴(基本补贴50元/半天,其他面议)。

五、申请与联系方式

1.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mpa@mpa.org.cn;

2.地址:中国人民大学求是楼222室;

3.联系电话:010-62519150;

4.网站:www.mpa.org.cn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

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2016年7月8日